创建人:薛维华 2015-10-12 00:00:00 来源:数字北外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6年将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我校可选派专业为:(1)国家重点学科;(2)其他重点发展学科。
2.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双方交换、交流项目。
已经与国外院校签订具体的本科生交流协议(校际协议或者院系际协议均可)且在有效期内。
2016年新申请项目,请填写《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2015年获资助且已执行的项目,请填写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见附件3)。
4.如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资助,执行院(系)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学生遴选,确保能按期选拔出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留学条件的学生予以选派推荐。留学院校、专业以及留学期限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执行,不得变更。
三、申请流程
请各院系参考《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16年2月之前完成评审并公布批准资助项目。
项目报送截止时间:请各院系务必在2015年11月16日(周一)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请书及交流协议扫描件)发送到邮箱:cfd@bfsu.edu.cn,并同时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88816209,88816286; 联系人:马老师 董老师。
附件: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docx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总结报告书.docx
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