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人:田静 2016-04-21 16:11:21 来源:数字北外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5级硕士研究生:
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多赢,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创建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上海外国语大学于2014年6月签订《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协议书》(附件1),并于同年9月互派了第一批硕士交换生赴对方相应专业学习(试点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和日语语言文学)。
硕士交换生需在接收学校选修相应专业的专业课程并修满6-10学分。双方按照各自学校关于学分兑换的相关规定,承认硕士交换生交换期间的学分。交流学习结束后,由接收学校为交换生出具成绩证明和学习证明。
2016年度选拔工作即将启动,以上试点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如有意申请,请下载填写《北外上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附《北外上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于4月27日前提交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好情况统计与登记工作,于4月29日前将学生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8816568。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协议书.pdf
附件2:北外上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北外上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家长知情同意书.doc